close
疫情期間 飯店生意不好
想當然爾 一定是會放無薪假
公司直接宣布放無薪假(減少20%薪水/班別)-合法 + 強制多休假(後續要還假)-違法
前者無薪假 公司有一個一個跟員工簽訂《勞雇雙方減少工時協議書》
*注意 減薪後之每月工資不得低於法定基本工資。(110年每月基本工資為新臺幣24,000元) *
依據政府的《安心就業計畫》公司須依法簽訂協議書&通報才能申請補助
當然 補助的錢 沒這麼快下來 要等 等 等 等
6月之前是補助一半(所以我會補助到10%薪水)
7月之後則是 改採「三級定額補貼」,薪資差額在7,000元以下補貼3,500元;薪資差額在7,001元以上到14,000元,將補貼7,000元;薪資差額在14,001以上者,將補貼11,000元。
基本上 只要你繼續在同一家公司上班
補助申請會由公司人資去代為申請
如果 你後續離職 公司也會給你一份文件
然後 變成由你自己去申請
至於後者強制多休假(後續要還假)是違法的
這是因為有新聞出來(點下面標題可連結過去看新聞)
疫情期間要求勞工「先借休再還班」 最重可罰百萬
勞動部近日發函給地方政府等單位,強調法律上並沒有「先借休、再還班」,請企業注意相關勞動法規。
但是 除非你敢勇敢去檢舉 不然 也只能默默接受
其實 疫情期間 不要太誇張
身為員工都能配合公司政策
但太離譜的要求 就端看個人是否要妥協囉
更多無薪假連結說明
https://ilabor.ntpc.gov.tw/page/reporting-on-implementation-of-unpaid-leave
文章標籤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